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9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更好地支持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出台《办法》与之前有所不同。享受费用减缴期限从原办法的3年延长至6年,即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自取得授权起的6年内,均可享受减缴专利年费的优惠。这主要是为了减轻专利权人的后期维护费用,也是对专利申请工作的鼓励和支持。
《办法》规定,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4.2万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请求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四项专利收费。在减缴标准方面,《办法》明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上述四项收费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