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我市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禁止使用明矾
7月1日起,随着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我市部分传统早点主食受到影响,馒头包子等禁止使用明矾。
昨日,记者从我市食药监局获悉,日前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其中明确要求:自今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发酵膨松剂,用于蛋糕和蛋糕粉、烤饼和涂抹奶油)、硅铝酸钠(抗结剂,小麦粉、固体饮料、油炸薯片、复合调味料、乳粉和奶油粉)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俗称“纯胶”,新型的食品乳化剂和增稠剂)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俗称明矾)。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据介绍,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同时,市食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力度,加大对小麦粉及其制品、油炸面制品(包括油条)、面糊裹粉、煎炸粉监督抽检力度,如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
虽然油条制作中并未禁止使用明矾,但我市要求成品中铝的残留量应小于等于100毫克/公斤。为此,市食药监局倡议餐饮行业使用无铝油条配方,从而彻底解决铝超标问题。此外,由于加工生产馒头、包子将禁止使用明矾,用小苏打、酵母等发面制作的馒头、包子或将在我市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