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突查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落实情况
12月20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环保局就相关单位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措施情况进行突查。检查中发现,各企业均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措施限产减产到位,但有部分5轴以上车辆在限定时段内违规上路行驶,个别区域存在垃圾焚烧现象。
12月18日,根据专家会商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从当日14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按照规定落实减排措施,实施限产减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市区、县(市)城区7时至19时禁止各类货车(含持有通行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全市范围7时至19时禁止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
检查组发现,各企业均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相关要求,于18日14时限产减产到位。其中,国丰钢铁公司110平方米、132平方米烧结机停产到位;经安钢铁公司1号、2号烧结机停产到位;东华钢铁公司1号、2号两座120平方米烧结机已停产;丰南凯恒公司198平方米烧结机已停产;唐银钢铁有限公司按照限产措施规定,对两台90平方米烧结机进行停产;丰南城区增加了洒水抑尘频次。检查组还发现了个别违规行为:7时至19时,外环东路有5轴以上货车违规上路行驶,其中包括严令禁止的拖拉机、散装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普光道与外环东路交叉口东南角有多处垃圾焚烧现场,产生大量烟粉尘。
检查组当即责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