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南强化零售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非营利性企业活动
从丰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有效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规范全区药品零售企业、零售药品连锁门店经营行为,对药店非营利性活动动态做到时时掌控,该局对企业经营性行为以外,非营利性活动实行备案登记制度。
该局要求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药品连锁门店,在实施代煎中药、熬制阿胶、买药赠礼等非营利性宣传活动前,要先到该局药品监管科进行备案登记;就具体服务项目还需提交相关服务申请和协议,经同意后方可从事相关服务。
全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药品连锁门店要严格按照规定,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实施。提供代煎、熬制的药店,服务行为实施前,要与顾客签订无偿服务协议;代煎、熬制过程中,要实行专人负责制,以防止错煎、错发药品行为的发生。
对有赠送食品等活动的企业和门店,在实施赠与活动前,要将赠与的食品等商品提前向该局药品监管科报备,并提供购买该食品等商品的合法票据,保证商品来源渠道正规、可追溯,食品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