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工商局四个强化做好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为加强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区工商局以农村大集和农村小副食店为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履职督导。召开专题会议,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不出问题。二是强化追溯机制。组织基层分局对固定的农村小副食店及农村大集内临时的食品经营商户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对经营者姓名、经营范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制作台账。对农村大集内流动性强的食品经营商户制作电子台账,录入信息,方便追溯。定期开展市场巡查,重点检查集市内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的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行政指导文书并责令经营者在规定限期整改。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在农村大集醒目位置悬挂“农村大集食品经营者追溯机制”的宣传牌,公示消费者及食品经营者应知内容。引导农村食品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主动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同时,执法人员定期深入规模较大的农村食品经营商户中,向食品经营者及群众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并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四是强化社会监督。一方面为每一户农村大集食品经营户制作并发放了“标示牌”,在“标示牌”醒目位置公布了经营者编号及举报电话,方便消费者申诉、举报;另一方面依托乡镇12315维权联络站及消费者投诉站,主动接待并处理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咨询、纠纷,确保农村食品安全问题有人过问、有人监督,农民消费者的食品申诉能够及时处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