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河北省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河北省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21日、22日两天展开。《通知》强调将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
今年,我省将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录取依据,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或依据竞赛成绩单独录取;不得在规定的招生时间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不得派出人员或聘请人员在规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开展招生业务;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他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档案等方式限制学生报考。
我省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中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四侨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等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照顾。不准把普通高中招生与招商引资、吸引人才等各种经济因素挂钩,不得将任何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加分因素。
凡加分(或降分录取)政策与上述文件相违背的,要立即作出相应调整。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起逐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