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农保与城乡居民保险年底前制度并轨
张家口新闻网讯 (记者 荣洁 通讯员 普耀锋)近日,我市安排部署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确保并轨衔接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据介绍,新农保建立之前,全国各地不同程度实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简称老农保。我市老农保从1996年开始施行,制度模式是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扶助”的筹资原则。参保人员为部分村干部和部分村民,全市共计17万多人参加了老农保。
据了解,实施并轨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基准日即2014年1月1日时已满60周岁且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已领取老农保待遇的,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实账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继续按原标准享受老农保养老金,同时享受城乡居保养老金;未领取老农保待遇的,按老农保待遇计发办法一次性补清欠发的老农保养老金后,将老农保个人账户余额实账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上述办法计发待遇。从转入之月起,将老农保养老金和城乡居保养老金合并发放。
基准日时不满60周岁且已参加城居保的老农保参保人员,将其农保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实账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老农保缴费不折算城乡居保缴费年限,按城乡居保的缴费标准缴费。其达到60周岁时,按照城乡居保计发系数确定养老金标准。
对不愿意进行制度衔接的老农保参保人,允许办理退保手续,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交付给参保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对参加了老农保,但又不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且尚未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人员,办理老农保退保手续,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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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保障农民老有所养
记者 荣洁 通讯员 普耀锋
老农保施行后,由于管理职能划转以及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定性上存在分歧,老农保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基本陷入停滞阶段。为切实保障老农保参保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今年我市将解决老农保与城乡居保政策衔接难题提上日程,于年底前实现新老农保制度并轨衔接。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从“老农保”走向“新农保”,不仅将解除老农保参保者的后顾之忧,而且对于消除城乡二元差异,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目前,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正加快工作进度,对老农保逐镇、逐村、逐人一一进行信息核对。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老农保参保人员要准备好身份证、保险手册、原始凭证等,以备准确、快速地进行信息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