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
(记者谢霄凌)3月5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着力打造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新格局。
据市交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按照行政区域与公路行政等级,设立市、县、乡、村四级路长。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
实施“路长制”,主要有四项任务: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通过财政投入、使用一般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等多种方式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等要求,严格建设标准,注重安全保障,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绿色环保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统一规划、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实现与干线公路、旅游景区、重要行政节点的有效衔接。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落实日常养护经费和人员,探索以路育树、以树养路模式,建立专业化养护和群众养护相结合的养护模式,规范养护管理,加强养护考评,提升养护质量;建立应急长效机制,因自然灾害出现大面积桥隧垮塌、公路断交等紧急情况时,及时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抢修保通。
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持续提升农村客运班线通达广度和深度,加快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新建改建一批“多站合一、一站多能”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完善县、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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