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中就深化农村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饶阳深州调研
周金中在衡水市饶阳县、深州市调研时强调
坚持以法治思维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李雅洁)11月19日,衡水市委副书记周金中在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陪同下,就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饶阳县、深州市调研。
周金中一行先后深入到饶阳县冠志农业公司、五谷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深州市明理果品专业合作社,实地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和发展情况。周金中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培育多元化、多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走出一条农业农村跨越发展的新路子。
周金中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新的部署。完成深化农村改革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就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法推进农村改革。要把法律作为支撑,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改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当依法推进土地流转,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转让等多种形式。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应当遵循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只有在深化农村改革过程中,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于农村改革的信心,凝聚起改革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
周金中要求,要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工商资本参与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经营模式融入其中,并不断完善利益连结机制,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联龙头企业,下联千家万户,促进农业生产与广阔市场的有效对接。要进一步壮大新型经营主体的实力,积极鼓励扶持他们加大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流程的开发力度,对外进行合资合作,开辟新市场,拓展新渠道,实现跨越发展。要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科学的经营管理制度,促其实现规范运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民群众看到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的好处,积极主动参与进来,为其更好更快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思路,解决瓶颈制约,改善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扶持力度,更好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周金中还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到饶阳县端午村、深州市魏家林村和庄火头村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