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社会救助举措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关鹏玉) “今年低保金又提高了,日子过得更舒心了。”家住滦平县桥东社区的44 岁困难户王林乐呵呵地说。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围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从实际出发,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四项社会救助着手,全方位惠民利民。
城乡低保提高标准再升惠民热度。今年3—8 月,我市全面复核了城乡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面推进按户施保政策和低保金据实发放,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自今年10 月起,全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2 元提高到450 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年2800 元提高到每年3300 元。八县四区均及时出台了低保提标文件, 于2016 年10 月完成低保提标工作,实现了农村低保线与扶贫标准线“两线合一”。农村低保的月均补差水平由2015 年的每人每月118 元提高到160 元。
医疗救助打通绿色就医通道。我市下发了《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逐步将建档立卡人员列入到参合救助范围之内,给予适度的救助补贴。同时,将住院救助比例提高至70%(县区政府规定的年度限额内),不断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截至第三季度,我市共进行医疗救助21***1 人,支出3490 万元。其中,门诊救助3986 人、88.2 万元;住院救助17567 人、3402.2 万元。资助农村五保户、 低保户参加新农合194355 人,支出1783 万元。
特困人员供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研究制定了《承德市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不断提高救助供养水平。截至第三季度,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数26322 人、城市特困供养人数1011 人。集中供养标准4583 元,分散供养标准4037 元,累计支出资金7717.9 万元。同时,全力推进滦平县和双滦区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运管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床位资源,引入专业化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开展社会化有偿养老服务。
临时救助惠民面广增福祉。我市不断规范临时救助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目前,各县区均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市223 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社会救助一站式受理平台(窗口)。健全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全面推行临时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急难有救。按照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在兴隆、宽城、双桥三县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为遭遇突发事件等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救助。截至9 月底,全市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992 万元,共救助6232 人次,平均每人次救助资金1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