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检察官组织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参加义务劳动
三亚检察官组织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参加义务劳动
近日,为了更好地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组织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到崖城检察室参加义务劳动。
当天的天气虽然不是很热,但太阳晒得皮肤发烫,来到现场的未成年人没有半句怨言,主动跟随大家一起拎起锄头到菜园翻地除草,之后又清理绿化地内的竹叶。劳动之后,检察官们和未成年人在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在谈及自己的感受时,许多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均表示,经过这次劳动,深刻感受到舒适的生活是建立在父母的辛劳之上,体会到了父母生活的艰辛和养育子女的不易。
据了解,“附条件不起诉”又称为暂缓起诉、缓予起诉、暂缓不起诉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性格、情况、犯罪性质和情节、犯罪原因以及犯罪后的悔过表现等,对较轻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履行了相关的义务,检察机关就应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记者吴英印通讯员黄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