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印发通知要求涉气工业企业参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响应
近期我市空气扩散条件持续不利,污染天气频发。为保障敏感时期空气质量,并有效遏制我市细颗粒物浓度不断攀升的趋势,确保实现全年细颗粒物浓度下降的目标任务,同时尽量减轻对社会及公众正常生活的影响,从3月8日0时起,我市涉气工业企业均须参照《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实施方案》中“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红色预警(I级响应)采取管控措施。
主要涉及11个行业:
1、钢铁行业:竖炉、烧结停产,高炉限产30%。
2、铸造行业:涉及熔炼铸造的工序铸造熔炼设备停产。
3、焦化行业:成焦时间延长至28小时。
4、建材行业:(1)单独球团厂、烧结厂、白灰窑企业、水泥生产、砖瓦窑、水泥粉磨(矿渣粉磨)、岩棉生产行业均停产,其中涉及民生的企业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的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生产。(2)陶瓷行业除秦皇岛首耐高温陶瓷责任有限公司执行轮流停产外,其余均停产。(3)水泥制品、石粉生产、耐火材料生产、预拌混凝土、石材加工、矿石破碎、石粉生产等其他建材生产:按批次轮停。
5、医药行业:秦皇岛紫竹药业有限公司:平均每天设备台(套)运转不超过总数70%进行生产(以实际生产线或设备数量为基数,采取生产线统计或区域统筹轮流停产)。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按批次轮停。
6、玻璃行业:减排30%。
7、玻璃钢行业:秦皇岛耀华玻璃钢股份公司涉VOCs工序停产,如遇军工订单向市大气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限产或不予管控;其余企业涉VOCs工序停产。
8、喷涂、表面处理、印刷等涉VOCs行业:涉VOCs工序停产。
9、石油化工行业:秦皇岛中石油燃料沥青有限责任公司限产30%。
10、塑料生产行业:停产。
11、造纸及纸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饲料生产、废物处置等行业:生产线按批次轮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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