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
桥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制定了《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大大激发了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
明确代表履职要求 增强责任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履职情况,从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参加会议。按时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和分组讨论,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积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建议,每年提出建议不少于一件。二是学习培训。要求代表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及所在代表之家组织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三是视察调研。积极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参加市、区人大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参加本代表组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四是联系选民和群众。积极主动地走访、接待选民和群众,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五是向选民述职。代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述职。
完善代表履职档案 细化履职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细化履职内容。
代表履职情况档案包括出席区人民代表大会及讨论发言情况、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学习培训活动情况、列席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及参加市、区“一府两院”活动情况、参加所在代表组活动情况、联系选民、反映选民意见、为选民办实事情况、向选民述职、接受评议情况、人大代表履职情况鉴定等十个方面内容。
履职档案由各街道人大工作室和人大代表本人同时填写,每年的12月上旬,由各街道人大工作室进行对照汇总,根据履职考评办法的规定,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审核、评定打分后,把代表履职情况鉴定表报区人大代表工作部门进行审查。代表履职情况手册由各街道人大工作室打印成册,存入代表个人履职情况档案盒。
建立履职奖惩机制 激发工作热情
区人大常委会完善了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对代表考评实行百分制,评定结果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代表履职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代表、推荐代表连任人选的重要依据。连续3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表彰,并在换届时优先推荐为区人大代表连任人选。凡被评为不称职的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对其诫勉谈话;一届中2次被评为不称职的代表,劝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