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践行承诺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006年我省启动了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经过近几年的持续推进,我们认识到,安全生产承诺制对深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提升企业安全本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保障。
安全生产承诺制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切入点。从近年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来看,其根本原因大多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由此造成安全投入不足、管理缺位,导致企业安全保障能力不足。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将责任明确到人,让企业上下,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有利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对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承诺制是转变企业安全观念的有效形式。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推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将大大降低企业各类事故发生率,实现企业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观念转变。不仅企业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大了安全投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例会、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而且由于“安全生产承诺书”在明确企业负责人义务的同时,将具体责任分解细至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并给予员工可要求企业配备必要防护装备的权利。企业安全生产由过去的“几人管”变成“人人管”,使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增强了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安全生产承诺制是促进企业本质安全的有效载体。随着安全生产承诺制活动的推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达标创建、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备案等工作开展顺利。至2013年底,青县共有25家企业完成并通过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验收、189家通过三级达标创建验收、600余家小微企业完成标准化模板建设;4家化工企业完成设计诊断、自动化改造;130余家企业实现了应急救援预案专家评审备案工作;4200余人参加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并通过考核。
安全生产承诺制是安监部门做好工作的有力抓手。企业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后,要向政府、社会和部门公开承诺,并接受监督。督导相关单位兑现承诺内容,是安监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监管做到措施落实到位、现场管理到位、干部带班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回音、有成效;必须坚持群众路线,贯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营造社会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