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紧砸实主体责任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访高碑店市委书记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晓杰
“落实好主体责任是推进两个专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两个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履行好主体责任,全面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高碑店市委书记、两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晓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两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高碑店市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向纵深开展。
韩晓杰介绍,高碑店市主要从三个方面发力推进工作。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主责。落实好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问题,又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实际工作中,各级党委(党组)将两个专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两个专项工作阶段性汇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推进措施,切实做到重要事项直接部署、关键环节直接协调,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要案件直接督办。二是坚持层层落实,明确责任主体。不断强化各单位“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相关部门、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亲自挂帅、各分管副职各负其责、基层站所(股室)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覆盖全市的责任网络。市专项办组织召开协调调度会,均明确要求牵头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参会。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两次。三是坚持严格执纪,倒逼履职尽责。高碑店市把认真落实“两准则、三条例”和开展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制定了《高碑店市科级干部待岗办法(试行)》《高碑店市农村安全稳定奖惩办法》,严格落实“签字背书”“末位约谈”等制度,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也倒查相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用问责倒逼履责,形成“链条式”的压力传输,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了高碑店市两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截至7月18日,“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共上报问题线索885件,已完成整改565件,正在整改282件,待整改38件,处理419人,其中纪律处分44人,对8个党组织和17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共上报问题线索287件,已查结197件,正在查处90件,处理197人,其中纪律处分43人。
韩晓杰表示,高碑店市将继续认真落实省、市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问责,切实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