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人社局1234整治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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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0日发表
“1”即总动员,传达精神实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动员会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融入“微腐败”整治工作。“2”即两公开,推进公正透明。公开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公开部门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办事流程;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平台。“3”即三盏灯,严格自纠自查。加强宣传引导,点亮思想“防雾灯”;注重学习教育,点亮行动“航向灯”;进行自纠自查,点亮纪律“警示灯”。截至目前,自上而下进行谈心谈话132人次,上报自纠自查线索60条,6人签订不存在微腐败问题承诺书。“4”即四改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改进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工作方式、工作纪律,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以及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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