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按照河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秦皇岛市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教育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11月17日,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组织不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不积极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以及受到警告和治安管理处罚、有重新再犯罪倾向的51名严管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培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秀成,市司法局调研员曹苏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戒毒所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仪式。
此次集中教育培训为期五天,采取封闭式、准军事化严格管理。培训教育包括队列训练和学习法律法规、爱国主义教育等内容,并邀请燕大教授对学员进行国学教育。开班仪式上,首先进行了警示教育,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两名干警将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罪犯魏某押到学习室,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宣读了罪犯魏某的刑事裁定书后,宣布对罪犯魏某收监执行。之后,由违反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节较轻的社区矫正人员杨某作了典型发言。两件不同违反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的警示教育,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对参训的社区矫正人员心理上产生了很大触动,强化了自觉改造意识。
市司法局调研员曹苏宁在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他说,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改造。他强调,参训社区矫正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身份定位,时刻提醒自己是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人员,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犯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约束自己的言行,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他要求,在集中教育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要按照《培训指南》和《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教育读本》等相关要求,服从中心干警的日常管理。同时,要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自觉承担自己作为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要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切莫辜负家庭、亲友、社会对自己的关心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