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工商局四举措开展非法客运三轮车治理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取缔市区范围内非法客运三轮车的有关要求,沧州市工商局立足职能,采取四项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客运三轮车集中行动。
一是严把登记关口。严把注册登记关,对申请登记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的“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等四轮电动车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及时纠正。二是彻底摸清底数。立即组织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对辖区内销售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的窝点、厂家、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楚。三是注重部门配合。积极配合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开展市区范围内重点部位的联合整治行动,形成强大有力的监管合力,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四是重拳查处无照。对本辖区内经营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的商户进行专项检查,对无照经营的窝点、厂家、门店予以取缔;对不在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书面通报相关部门查处。对超范围经营的,限期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