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组织部七带头四严格推动组织生活规范化
近日,桃城区下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实施办法》,实行“七带头四严格”机制,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意识不强、普通党员身份定位不清等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范化。
“七带头”,即要严格遵守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相关规定,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发言,带头讲党课,带头汇报思想和工作,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执行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带头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关心和支持党支部开展好组织生活,指导党支部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四严格”,即严格请假,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前要通知党员领导干部,明确时间、地点、内容、要求等,以便其妥善安排工作,按时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向党支部请假,不得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严格纪实,党支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要如实记载,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同其他党员一样进行考勤、记录和管理;严格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列为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纪委、组织部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格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定期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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