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获求职补贴
3日,从市人社局了解,今年我市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截至目前,本年度经审核通过的292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和8名应届残疾高校毕业生各获1000元的求职补贴。
另悉,从即日起,毕业年度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仍可向毕业高校申请求职补贴,经审核后将在第二年集中办理时一并发放。
我市为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低保家庭和残疾人毕业生的就业进行扶持。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的6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毕业院校,由院校组织统一申请。经过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开立的个人账户。
据了解,申请补贴人员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包括: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等。另外,毕业年度内低保家庭高校生毕业生家庭,需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注明享受低保人姓名,与毕业生关系和享受低保时间段等情况)、《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毕业年度内残疾人毕业生申请补贴时,需提供残疾人证明和《残疾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