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行判前评查纠错机制
4日,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蒋惠岭等多名专家学者应省高级人民法院邀请,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前评查纠错机制和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进行调研。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出席调研活动,市中院院长章文忠陪同调研。
自去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思路,积极推行判前评查、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等措施,建立对法官裁判权的保障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了权责分明、监督有力、高效公正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案件质效、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
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调研组认为市中院推行判前评查纠错机制和动态式主审法官负责制的背景、指导思想、运行机制符合沧州当前实际,是对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有益探索。希望沧州中院在以后的工作中,遵循司法规律,厘清行政权与司法权的界限,以落实法官审判权、完善内部监督为核心,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卫彦明指出,沧州中院推行的一系列改革创新措施是一种实践探索,改革创新精神值得鼓励和褒奖。卫彦明要求,沧州中院在大胆探索的同时,要准确把握审判权运行规律,吸收借鉴试点法院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调整改革思路,紧跟中央改革精神,密切结合河北实际,把各项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