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召开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会议
7月31日,昌黎县召开水资源税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我县水资源费改税相关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忠义,副县长龙立新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并对水资源费改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今年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唯一一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此次水资源税改革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胡忠义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是今年税制改革的一件大事。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要搞好摸底排查,全面掌握税源信息、计量设施和存在问题的底数,为水资源税顺利开征奠定坚实基础;要认真做好水资源税改政策研究、数据测算和征管衔接等工作,充分考虑各种困难,提前预判各种情况,研究制定应对预案,及时稳妥解决各类问题;要注重宣传,强化服务,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开展政策宣传与纳税辅导,确保水资源税顺利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