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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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20日发表
市直各部门,市辖县(区)政府办、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制定了《河北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冀财外〔2014〕1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保定市财政局 保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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