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强县法律援助中心五项措施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为切实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拥军优属的氛围,我局以法律援助为主导,将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各项职能有机结合,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明确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或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军人军属,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的基础上,将以下法律事项纳入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因医疗、交通、工伤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的;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及保险赔付的;人民法院立案的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二是设立了县人民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中心在县人民武装部设立了专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专人负责,设立了联络员,架起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军人军属沟通的桥梁。同时,将法律服务网络向司法所、乡镇人武部延伸,第一时间掌握部队官兵及其家属的法律需求和涉法动态信息,及时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为军人军属提供综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法律援助接待日,通过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资料;送法下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增强军人军属法制意识;同时,公布法律援助专线电话“12348”,24小时服务,打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快速反应体系。
四是优化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办理程序。军人军属可直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审查,优先受理,并简化受理审查程序,及时向部队相关部门和军人所在单位通报案件情况、反馈信息,取得支持配合。
五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第一,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与县民政局、县武装部沟通建立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信息库,开辟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第二,日常沟通不间断。立足于军人军属的现实需求,坚持日常咨询与定期组织咨询相结合,来访咨询与来电咨询相结合,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经常性,扩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第三,联络员作用大。县武装部和法律援助中心分别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法律援助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接受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参加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值班、接待咨询、业务指导等工作。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每月召开工作站联络员例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第四,探索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异地协作机制。援助中心探索省内异地协作机制“绿色通道”,为军人军属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据武强县司法局提供材料整理 编辑:徐新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