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迅速行动积极推进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问题整改
近日,市财政局收到市委发来《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2017年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强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迅速行动,利用周六时间进行布署,要求青龙县与昌黎县财政局对照考核情况,全面排查扶贫资金闲置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是组织开展扶贫资金闲置问题整改大排查。印发《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资金闲置问题整改大排查的通知》,并迅速组织各县(区)开展闲置扶贫资金大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发现扶贫闲置资金4202万元。根据排查出的问题,责成相关县对已排查清楚的项目结余资金于5月底前全部收回,统筹用于2018年扶贫项目。对于项目正在实施、未完工验收的项目资金,由相关县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责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所负责项目实施、验收、报账等工作的指导。对因项目审批等客观原因造成项目无法实施,致使资金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要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协调解决,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尽早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底前闲置资金全部形成支出。
二是督导贫困县加强扶贫资金核算管理。督导有贫困资金的县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支付监督暂行办法》,县属级各单位按照办法规定履行监控职责。
三是积极开展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认真落实省督导组张强组长指示精神,责成绩效所组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组,选取典型乡镇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核查,通过调阅资金分配方案、查阅原始会议记录、审核报账原始票据、个别访谈经办人员、深入贫困户核实、到项目现场核查等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在脱贫攻坚上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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