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李秦生主持
12月2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秦生主持,副主任高文涛、高坤元、刘志新、刘文杰、徐宪民、张增振,以及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马宇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闫五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浩,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决定于2015年2月3日召开秦皇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 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秦皇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决定》实施以来, 全市各有关机关特别是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把《决定》的实施作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有利契机,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要求,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明 显成效。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决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广度、力度和深度不够,法律监督手段缺乏刚性,队伍素质有待提高,一些机关主动 接受和配合监督的意识有待加强等方面的问题。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应认真领会、全面把握四中全会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 感,突出重点,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定。
会议补选王国发、张瑞书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会议还作出了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王志新、刘浩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决定。
会议接受了孙雪莲、肖凤利二位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作出了相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