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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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9日发表
(2016年1月27日廊坊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廊坊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冀运福检察长所作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和廊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稳步推进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切实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平安廊坊、法治廊坊建设,为加快推进廊坊绿色发展、高端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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