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严防惠农资金成唐僧肉
(白金龙、王爱军、段浩然)着眼最大限度防止截留、挪用、挤占、骗取惠农专项资金问题的发生,今年以来,景县构建起从农村基层到县直部门的四级监督体系,实现了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发放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确保了惠农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真正使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到了实处。
卡实村监会监督责任。景县充分发挥村监会“监控器”的即时监督作用,要求村监会对各类专项资金发放全程“录像”、全程监督。各村监会通过列席会议、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资金使用、发放事项予以监督。对于出现不合程序、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违规问题的,既追究村“两委”干部的责任,也追究村监会主任的责任,卡实了村监会的监督责任。
夯实乡镇主体责任。景县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了乡镇的主体责任。各乡镇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农户,通过走访调查等形式随机进行抽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坚决拿下。同时,建立项目审查制度,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等环节,实行结算审计制度,夯实了制度保障。
抓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景县进一步厘定财政、审计、林业等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绘制了一套严谨的工作流程图,形成了部门间合理分工、共同协作、相互制衡的有效监督机制。他们还健全完善全程留痕、责任倒查、对“不作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机制,促使各部门按程序、按制度办事,规范了专项资金运行轨迹,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党的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扣实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责任。景县各乡镇纪委有针对性地抽查惠农项目实施前的审核、实施中的监管、实施后的资金发放等环节,严格监督落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各类问题的发生。立足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县纪委重点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履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紧盯“违纪人”、“违纪事”,不定期开展专项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顶格处理,并全县通报,公开曝光。同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严重的乡镇,在追究乡镇党委主体责任的同时,还严格追究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每次专项审查结束后,他们都组织相关部门梳理问题的表现形式,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并以通报形式下发全县,使学纪、知纪、铭纪、宣纪、守纪逐渐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