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六)市编委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马上就办 办就办好”的要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坚持“转变工作观念、转变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焕发最佳状态,对标先进、优化服务、简政放权、提高效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简政放权,提升效能。对***、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收到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征求完各有关部门意见,10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并按程序印发衔接落实文件,确保及时衔接,无缝对接,落实到位。对市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部门职责调整和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接到对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之外实施审批、已取消事项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等问题的投诉或举报,当日受理,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收到有关单位报送的《关于使用编制的请示》后,及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相关政策的说明情况并退回;对符合政策可以办理的,立即进入办理程序,并实行“周办结”制度。对组织任命的副县级及以上干部、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等政策性安置及公开招录(招聘)人员,统一集中办理编制使用核准,做到即来即办。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平行和下行调整的人员,3个工作日内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一周内办结。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行调整,由外地或县(市、区)调入的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按程序呈报市编委领导批准后,即来即办。
三、严肃政策,动态管理。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坚持“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既不突破“中央、省核定编制总额”的“红线”,又不突破“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既要严肃政策、动态管理,又要缩短办理时间,做到快捷、高效。收到各部门、县(市、区)请示件后,立即按程序转有关业务处室办理。一般情况下,业务处室按政策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经主任办公会议定后,对符合政策可以办理的,立即履行办理程序;对不符合政策的,及时书面反馈说明情况,做好政策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