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厘清职责权限扎紧制度笼子
今年以来,为促进各级党委、纪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昌黎县积极探索,突出宣传教育、责任分解、权力制约、监督检查“四个强化”,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厘清职责权限,扎紧制度笼子,严格执纪问责。
据了解,为强化教育宣传,把好思想“开关”,昌黎县举办了由全县97名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培训班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为强化责任分解,昌黎县对全县31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承担的14项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的6项监督责任,规定了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追究办法,提出了实行主体责任清单、“签字背书”等8项制度的工作保障举措。
昌黎县还推行了乡科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试点,首批9个 试点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集中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并接受了县纪委委员的现场问询。实行“一把手”对财务、人事、行政审批、行政 执法、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强化班子内部监督制约。通过强化权力制约,制度笼子不断被扎紧。该县还把落实“两个责任”“三重一 大”民主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等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不断敲响问责“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