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公安局采取六项措施大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近期,市公安局按照全省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要求,积极采取六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一、严格淘汰限行“黄标车”
积极组织警力深入乡村、单位和居民家中,向黄标车车主下发《淘汰黄标车告知书》,明确告知车主所属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项。将海丰大街以西,沧海路以北,昌骅大街以东,滨海大道以南合围以内区域设为黄标车禁行路。在国省道、城区重点路口设置检查点,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对黄标车实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黄标车闯禁区、黄标车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市公安局已将全市5192台达到淘汰条件的“黄标车”全部淘汰。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
按照市政府启动Ⅰ级预警响应要求,我市从11月9日起,每天7时至20时,在市区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工作中,市公安局科学施划了机动车限行区域,积极调整电子监控设置,在限行区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拍摄,同时派出民警在分流点对违法车辆进行劝导和处罚,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三、严格治理货车飘洒遗漏
采取动态巡逻和定点执勤方式,设置执勤点进行查纠,通过拍照、取证和填写“违法行为告知单”,加大了对货车飘洒遗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源头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的施工工地进行摸底排查,对违法突出的运输企业提出了严厉警告,有力地治理了大货车载运飘洒、遗漏物品不遮盖苫布、不加盖盖板的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大货车飘洒、遗漏违法行为149起。
四、严格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查处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烟花爆竹犯罪。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窝点和家庭作坊,一律查禁取缔。今年以来,共查扣非法运输鞭炮10万头、震天雷500箱,劝止各类庆典燃放烟花爆竹活动15次。
五、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精心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行动”,综合运用夜间巡查、群防群控、线人举报等方法措施,坚持严打开路、以打促防、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找准部位、突出重点、严打猛治,在全市迅速掀起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高潮。共侦办环境污染案件9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9人。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下发了通报,对黄骅市公安局取得的成绩予以通报表彰。
六、严格管控非法烧荒行为
对秸杆焚烧、烧荒等问题按照“零火点、零容忍”的要求,各派出所与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两委密切结合,通过喇叭广播、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严加管控、严防死守,严禁烧荒和违章动用明火。一年来,共张贴宣传标语1500条,广播7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