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大名县政府决定于2016年10月13日0:00—10月 15日24:00,在全县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一是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一般 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义务人员数量。二是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 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化工、淀粉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三是强制性减排措施:县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载重2吨 (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量;除应急抢险外,城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防尘防 护措施;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每日保证城区主干道洒水抑尘频次;加强对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监管,严防无组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