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记者 李开 通讯员 苏江霞)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邢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将深入实施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工程,力争到2017年,使我市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补充渠道得到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使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我市将实施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措施,更好地保障乡村教师各方面待遇。在职称(职务)评聘方面,将降低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方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各县市区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确保我市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力争到2020年,再帮助10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宿舍问题。通过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奖励的措施,提高乡村教师荣誉感。
我市还将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到2020年,建设100所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培养500名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名师。除此之外,还将通过加强优秀教师资源城乡间流动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工作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