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汽柴油质量标准由国四升至国五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每升加价0.14元左右 93号汽油停止销售
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汽柴油质量标准将从国四升级为国五,汽油标号将从90号、93号和97号变为89号、92号和95号,93号汽油将停止销售。2015年12月30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汽柴油质量升级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后,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加价幅度折合成每升计算,每升需加价0.14元左右。
汽柴油质量升级后,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89号、92号、95号油品价格分别按原国四标准车用汽油90号、93号、97号油品价格加价执行,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供应价格等额调整。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6675元和571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6275元和5315元。
调整后,89号汽油的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5.25元,92号汽油5.66元,95号汽油5.98元;0号柴油每升5.24元,5号柴油5.14元,负10号柴油5.56元,负20号柴油5.82元,负35号柴油6.03元,负50号柴油6.19元。
通知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在油品质量升级完成后,及时对加油站价格公示牌和***中的油品名称进行更换,并明确标明品号及单价。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石油企业做好油品供应衔接,并严格执行我省规定的加价标准。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全省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