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创佳绩众志成城结硕果我市荣膺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
12月14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日前面向社会公布。其中,我市获评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涿州市、高碑店市获评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县级市),唐县、安新县、容城县、涞水县、雄县等5县获评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县城。 为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激励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评选表彰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和省文明委确定的评选工作安排,从今年9月起,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按照从严把关、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的原则,根据《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这两个测评体系的《操作手册》,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79个参评设区市和县级市、市辖区、建制县进行了综合测评。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据参评城市(城区、县城)的2016、2017年两年测评成绩和职能部门把关、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评选工作。经省文明委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确定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名单。 2016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启动了公益广告宣传、不文明行为治理、交通志愿服务、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创城作为“一把手”工程安排部署。市委书记聂瑞平、市长郭建英等主要领导多次对创城工作作出批示,并实地督导调研创城工作,有力推动了工作开展。我市组建了16个专项创建工作部,使创城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都将创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从上至下形成了创建为民的广泛共识,大力开展“访千楼万家、创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向不文明行为宣战、志愿者携手创建文明城市等创建活动。市直部门借势推进,有力促进了行业水平及市民文明素质的提升。 同时,市“两报一台一网”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设专题、专栏,立体全面宣传,烘托创城浓厚氛围。保定文明网微刊播“创城路上——我接力”刊播62期,“文明保定”等一批宣传创城工作微信公众号,内容集中、形式新颖、影响力强。公益广告抬头可见、驻足可观,营造出创城浓厚氛围。 我市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文明市场一条街综合示范建设推进工程,引导全市四万多商家(户)成为文明诚信经营户;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广告近百万平米、清除非法小广告1344万条,营造了良好创城环境。在善美保定建设中,全市共产生全国道德模范1名、提名奖3名,中国好人73名,全国文明家庭2户,河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30人,河北好人34人,河北省文明家庭12户,保定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71人,保定好人826人,保定市文明家庭63户,树立了抓文明城市建设的旗帜标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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