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座谈会
16日,全市各县(市、区)文明办主任和全国、省、市级文明单位代表齐聚一堂,交流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并就如何发挥文明单位在“文化之城”“好人之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进行总结探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副主任闫继红出席座谈会,并对深化拓展“好人之城”建设、提高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进行部署。
闫继红指出,党和国家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战略任务,且在由“两个文明”到“五个文明”的延展深化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精神所系、希望所在、力量所托,是人民群众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在第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上,沧州23家单位受表彰,这充分体现了我市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体现出这座城市的风貌。
闫继红强调,要把握时代脉搏,增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当前,全市上下正在全力推进“五城建设”,打造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升级版”,这是市委、市政府在“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大国家级战略平台下,明确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在得天时、拥地利的同时,我们更需要人和,也就是精神文明建设所坚定的信念、集聚的力量和构建的环境,包括务实阳光的政务环境、公平诚信的投资环境、亲善和美的人际环境、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和独具魅力的文化环境,为全面推进“五城建设”发挥更强大的能动作用。要明确重点任务,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争做“文化之城”的排头兵、“好人之城”的排头兵和“实干兴沧”的排头兵,在全市营造更加浓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
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解了市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