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护航跨越赶超
“下面,请安律师讲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各位同志要认真听讲,深刻领会”。这是枣强县在政府常务会的“开场白”。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护航全县经济跨越赶超,近年来,枣强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推进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抓手,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举措,为全县经济社会的跨越赶超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该县已出台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拟提拔干部法纪知识测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该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全市连续5年获得优秀等次。
健全制度 深化领导干部学法
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枣强县政府专门制定了《枣强县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每年初针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学法计划,邀请法律专家、律师和司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律专业人士在政府常务会会前作法制报告,并聘请了河北合明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已先后学习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人民调解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
干部任用必经“法律关”。枣强县坚持将“法律关”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关口。印发了《枣强县关于新提拔干部任职前法纪知识考试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干部提任考核事项,在进行干部提任前考察时,把拟提任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纳入考察范围,提任前进行专门的法律法纪知识测试。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法制培训,通过考试检验了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为了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枣强县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工作,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依法行政培训班,截至目前累计培训4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活动,各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执法机构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县乡领导干部及部分执法人员共450余人参加了讲座;开展行政执法技能指导活动,深入到全县33个行政执法部门,现场检查了100多件案卷,了解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予以指导并现场整改。
树立服务群众无小事观念 积极化解群众纠纷
枣强县高度重视群众信访问题,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观念,通过三位一体大调解、领导干部接访、行政复议,积极化解群众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落实三位一体大调解。该县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通过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支持和对接机制、协调督办机制,夯实了人民调解根底,强化了行政调解责任,延伸了司法调解范畴,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形成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21起,调解处理292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领导干部实行“接访日”。该县实行了县级领导接访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县级领导干部到信访局接访,定期下发《枣强县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责任一览表》,逐案落实包案县级领导,办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定办理时限,全部挂账督办,对全县信访积案进行了集中清理化解,下大力减少存量,控制增量。2014年,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总量305件次,与去年同比下降了17%,按期结案率和年终结案率分别为88%和100%。
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工作。该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建立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依法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复议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公开审理制度,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保障复议裁决的公平公正;完善了行政复议监督方式,指明了被申请人违法细节,提出了纠正的具体方式和措施,并对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实行监督;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机制,在信访接待室设立行政复议申请收件点;探索了化解矛盾的新途径,对于能够通过和解、调解解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采取明法讲理、教育劝解、耐心疏导的方式,帮助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共识。近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0多起,结案率100%,调解率42%,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
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严把决策审查关
枣强县始终抓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聘请专家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对涉及广、与民众利益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倾听群众的呼声,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坚持重点项目充分论证。制定了《枣强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要求凡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均须经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部门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财政预算评估等程序,促进了行政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组织实施的肃临路(肃宁至临西)南段改造、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工程,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控制社会风险,有力保障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坚持民生工程听证制度。枣强县按照“民生实事民做主”的原则,对实施的民生工程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拥护,真正做到了民生实事由民做主。枣强县进一步服务民众、发挥民智、听取民声、征求民意,加大了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更好地体现“民主促民生”的主题,先后召开了衡店拆迁、董子公园、丁庄社区改造、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有线电视价格等听证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县长公开电话、政府网站等渠道,向市民公开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市民建议100多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46条,采纳了50多条合理性建议。
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为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进一步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枣强县政府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规则》,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制定程序、遵循原则、制定体制、备案审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除了县政府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外,还实施群众参与审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制发《枣强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备案,较好地保证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对其他公文、常务会议题、政府性合同协议等230多件全部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