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区财政局三措并举严把支出审核关
运河区财政局支付中心严格把关,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从源头上堵塞了资金支出管理上的漏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严格审核财政支出手续。支付中心严格按财经制度规定审核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坚持国家政策与单位内部规定相结合。对预算单位内部规定的支出事项违反财经制度以及审批手续不全、印章不清、用途不明、凭证填制不规范的支付申请一律不予办理。
二、资金支付与用款计划相结合。支付中心在办理资金支付时,认真审核资金支付与用款计划是否一致,对与用款计划不一致的支付业务一律不予办理支付手续,从而有效防范和降低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相互挤占及挪用专项资金的风险,确保资金支付安全、规范。
三、资金支付与政府采购相结合。支付中心在办理资金支付时,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支付业务,要求预算单位提供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等有关***材料,认真核对有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