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发现清代房契
日前,肥乡县东马固村岳相民家中发现14张包裹在布包中的老房契。其中年代最为久远的是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的房契,距今已有172年,这份珍贵的契约虽历经近200年的岁月仍完好无损。
这些地契大小不等,最大的长50厘米,宽45厘米,最小的长18厘米,宽9厘米,都是有韧性的上好宣纸,纸张已经泛黄,除个别边角有轻微破损外,其他均保存完好。地契
中, 包括2张清朝、7张民国时期和5张新中国成立后买卖田房的契约和契税收据。最早的一张是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正月二十二日;最晚的一张是1954 年3月25日,前后跨越111年。契约当中有1张是契税收据,其余13张都是田房买契,买契上盖有大红官印和中间人、见证人的私人印章及当事人摁的手印。
据岳相民介绍,这些地契是祖传下来的。从清代道光、咸丰年间到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后,在时
间上具有连续性、完整性,详细记录着岳家祖上与他人交易土地和房产的情况。
肥 乡县文史专家胡凤林查看这些地契后认为,像这样时间跨度如此之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连贯性的,极为罕见。况且,清代到民国这段时间,时局混乱,能完整地把 这些地契保存下来也不容易。他说,这些家族田房买卖契约,对研究近现代地方风俗人情及土地改革和社会制度变迁具有很好的历史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