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四措施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监管工作,规范统计调查行为,加大对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查处打击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采取四措施推动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秦皇岛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参照《河北省统计局关于成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制定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根据《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市“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统计局2018年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了抽查范围、抽查方法、抽查的时间和组织方式、检查的方式、检查的内容以及抽查结果的公开和应用。
三、下发《通知》,全面部署。根据《河北省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和河北省《2018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要点》以及市双随机办《2018年度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的通知》(秦统[2018] 30号)》,对全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市局各专业要根据年度统计执法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本县区、本专业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
四、召开动员培训会议,推动执法工作进一步落实。6月7日,召开相关专业科室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参加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再部署,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相关专业科室和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新形势,积极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优化统计工作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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