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强化监督问责落实主体责任
和合承德网讯 (靳文红)在整治“为官不为”专项行动中,双桥区坚持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首要任务,通过细化责任清单、抓好领导带头、深化教育预防、强化监督问责等措施,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细化清单“明责”。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意见,把党委主体责任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级内进行细化分解;建立“三书三单三建议”制度,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落实措施和追责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领导带头“履责”。区、镇党组织负责人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布置到位,重大问题务必过问,重点环节积极协调,重要案件***督办,重要情况及时汇报。今年以来,区委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听取专题汇报2次,批办重点工作12件。
注重预防“督责”。全面落实约谈、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制度。完善网络监督体系,开设“清风双桥”微信公众平台,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创建“三微四进”(微小说、微电影、微漫画作品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廉洁文化工程,积极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
强化监督“问责”。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定期巡察、专项检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为官不为”、办公用房、机关食堂、“三公经费”等专项整治。上半年共开展明查暗访活动17次,下发通报2期,通报问题11个,党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