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深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去年以来,武邑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今年,他们又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深挖细凿,下功夫、想对策,并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列出清单,健全责任网络。根据《武邑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列出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常委、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明确党政一把手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替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今年年初,该县县委书记同各单位、各乡镇“一把手”签订责任状80余份。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解成40余项,并分别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加强约束,构建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做到靠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健全党政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去年9月份到现在,该县健全完善各类制度19项,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宣传到位,提升廉政意识。采用书面、电子、图片、新闻等各种手段,使廉政教育充斥党员领导干部头脑,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同时也不断敲敲警钟,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年上半年,该县更新廉政微信、微博326条,开展八项规定、“四风”方面检查并在电视、网络曝光40余次,“铺天盖地”的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洗脑”。
四是严格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严格考核制度,要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核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加重分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行不利的,首先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并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今年1—5月份,该县查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案件5起,其中2起案件,直接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并给与党政纪处分2人。(葛勇智 毕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