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端午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6月17日,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对端午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行动成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和“三严三实”要求,确保有关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充分发挥网络和新闻媒体平台作用,通过发放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 围,切实把好节日廉政关。
《通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八条禁令”,以身作则,以上带下, 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八严禁”:严禁公款吃喝、旅游、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奖金、实物或购物券(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和机关食堂奢侈浪费、公款吃喝;严禁收受礼金、礼品、电子购物 卡、电子礼券等;严禁用公款为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进行非公务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接待安排;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 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节日期间除值班和应急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 封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擅自使用公务用车。各级党组(党委)必须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四风 ”问题新变种,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 早预防。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又对分管部门、单位、科室节日期间廉洁自律 工作负责,及时提醒告诫、督查落实、***问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集中检查、信访核查、督促检查、通报曝光等方式,坚 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持快查快办,发现一起 ,处理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监督责任不到位,致使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严格执行“一案三查” ,以严明的纪律规矩维护制度权威。节日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抽查、督查,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级派驻(派出)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就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特别是公款购送电 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综合运用约谈、函询、检查等多种方式,做到 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