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开展农村沼气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
按照省农业厅部署和省新能源办《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农业局围绕教育和规范养殖企业、沼气农户的安全生产行为,防范和遏制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成立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检查时间、范围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流程,县级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突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大中型沼气工程等重点安全隐患单位,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沼气生产企业作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主体的要求,大力督促辖区行业领域内的所有沼气企业认真开展大检查活动,确保企业自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山海关区结合辖区内沼气企业生产管理科学规范的特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的责任转交企业,由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取得了良好的收效;三是广泛发动搞好宣传排查,指导各县(区)充分发动乡镇、村两委班子和沼气技术员力量,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安全排查,采取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工作,严禁无证作业,抚宁区新能源监管部门多次深入企业、沼气农户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当场解决安全隐患;四是强化监管确保取得实效,卢龙县将任务分解到乡镇,通过乡镇、村两委班子和沼气技术员,深入到每一个用户和企业,宣传普及安全常识,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保持“零容忍”,能够马上整改的,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沼气工程12处、沼气农户3万多户,及时排查整改了多处隐患漏洞,有力确保了“两节”、“两会”期间“零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