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开发区西区华山南路及漓江道部分房产抵押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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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公告
2016现房抵公字003号
秦 皇岛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用其坐落于开发区西区华山南路及漓江道部分房产(详见明细)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西港支行借款,抵押期 限为2016.2.15日至2021.2.15日,并拟在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房屋抵押登记。秦皇岛金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凡列入抵押 物范围的房屋均未对外出售,也没有其他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不利的民事行为,抵押人将保持抵押物目前的权利状态直至双方所定合同履行完毕。
我局拟为其坐落于开发区西区华山南路及漓江道部分房产(详见明细)办理抵押登记,现予公示。抵押登记所用抵押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对房屋抵押登记有异议的,请向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特此公告,望周知。举报电话:3650921,3650953,3210110。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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