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物价局党员干部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我局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局开展党员干部“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专题活动,进一步巩固“5.13”会议以来,党员干部在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方面取得的成绩。充分利用党员干部“亮身份”手段,把党员干部转作风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树立起党员干部党性强、人品好、讲政治、顾大局、业务优的良好形象。组织引导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使党员身份“亮”出来,服务群众“干”起来,关健时刻“站”起来,监督方式“活”起来,先锋形象“树”起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物价党员干部队伍。
二、主要内容
开展党员“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以各科室为重点,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亮身份”是前题,“树形象”是保障,“当先锋”是目标。
(一)党员干部亮明身份。在显要位置设置党员干部信息公开栏,对我单位党员干部实行“五公开”:公开形象(相片)、公开姓名、公开职责、公开联系方式、公开服务事项。通过公开亮明党员干部身份,展示党员干部形象,为接受公共监督奠定基础。
(二)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各科室党员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作出岗位承诺或实行一事一诺。同一科室中岗位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党员干部可以集体承诺。党员干部承诺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先锋作用、转变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等内容。党员干部承诺要提交书面承诺书,具体确定承诺内容。承诺书要与党员个人信息同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设置党员示范岗。健全党员示范岗工作制度,业务科室及服务窗口要设置党员示范岗,在言行举止、文明接待、业务处理、监督监管等方面对示范岗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要求。党员示范岗要统一设置标识牌,并摆放在业务接待的醒目位置。引导广大党员能够自觉遵守党章党纪,主动精学业务知识,勇于担当岗位职责,不断提升为民意识,以良好形象服务于民。
(四)党员干部带头创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心态。倡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带头实干,以踏实勤奋、求真务实、艰苦无畏的精神激励同事,烘托起共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精神文明上,要带头文明接待、文明服务,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主动组织学习讨论,参与服务基层活动,充分展现党员干部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在组织纪律上,要带头转变作风,遵守党章党纪,遵守机关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恪尽职守,严格以中央八项规定自律;在监督监管上,要主动接受公众和纪检部门监督,主动参与互相监督和自我监督,保持党员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三、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活动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具体负责。2014年8月底前,完成党员信息公开栏,承诺公开栏及党员示范岗的设置。并将完成情况于9月1日前,上报县纪委办公室。
(二)活动保障
及时完善党员示范岗工作制度、党员干部监督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实践制度、党员干部文明规范等相关制度。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加强对党员干部“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物价局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石磊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党员干部“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主题实践的目的是通过党员亮身份,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进一步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在转作风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的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党员干部“亮身份、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在全局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新风正气,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