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社区社会组织是在社区建设中应运而生的新事物,是构建政府与社区、公共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互动与互利的纽带,是顺应时代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需求的产物;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深化社区建设的有效平台。在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过程中,要注意广泛宣传、规范引导,保证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有序运行;要突出为居民服务的理念,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服务管理社区社会组织的方式和方法,加强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一是广泛宣传,提高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为了得到社会各界和社区居民的支持,区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利用社区宣传栏、发放资料、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社会组织对推进社区建设、促进社区自治、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作用,在全区营造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声势,增强了社会各界特别是政府有关部门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认知度。
二是挖掘试点,整体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进程。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广、类别杂,要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的大发展,就必须坚持以点带面和整体推进相结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带动全面。因此,区民政局选定红旗街道旭城花园社区、宫尹社区,汇通街道塔坛社区等几个具有发展前景和带动作用的社区,将其作为试点,采取现场指导、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和书面经验介绍等方式,推广这些社区社会组织的好经验,使社区社会组织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的整体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社区社会组织存在的内部管理不规范、自律机制不完善的问题,我们在推行报备制度的基础上,依托“一中心、两基地”对现有的社区社会组织召集人进行了以社区社会组织基础知识和内部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社区社会组织的内部规章、管理机制全面规范起来,为社区社会组织的良好运作打下了基础。
四是强化监管,确保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既依赖于相关部门的有力培育,同时也离不开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构筑起以行政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社会组织相互监督的全方位、多形式、高效能的监督制约体系。区民政局采取了三项监督措施:一是加强行政监督。即通过街道、社区,采取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全程而有重点的监督;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了举报、投诉回复制度,通过信件、走访和回访、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开通社会各界监督与行政监督并行的通道,督促社区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三是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自我监督。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从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角度,加强自我监督,并向社会公开各项服务标准和承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