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年底前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全覆盖
日前,市民政局出台《沧州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16年底,将全市符合条件的扶贫建档立卡户中的8.38万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人员,全部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目标。
据介绍,这8.38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人员,为无法通过产业或就业扶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方案》确定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主要任务:开展精准对接,摸清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需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人员底数;严格认定程序,坚持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确保阳光操作,公正公平;统筹安排和使用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中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资金,保障兜底脱贫资金足额发放;强化档案管理,确保兜底脱贫数据与扶贫部门相关数据一致,做到保障对象花名册、数据管理系统、纸质档案三统一。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将成立保障兜底脱贫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积极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建立慈善扶贫信息协调联系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兜底脱贫。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