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五项措施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宗教正能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沧州市采取五项措施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落实宗教政策,夯实宗教界与政府联系。下大力度解决宗教教产归属问题,协助献县天主教区落实天津教产问题,目前共协助落实拆迁补偿资金8000余万元。经市基督教“两会”培训、考察、评定全市已认定30名传道员基督教传道员的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实现对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
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帮助信教群众脱贫致富。各级党委、政府在继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的同时,把引导宗教界勤劳致富、科学致富作为我市宗教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给予高度重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安排部署,狠抓检查落实,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加大引导爱国宗教人士勤劳致富的宣传力度,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加大帮助、扶持力度。
三是倡导扶贫济困,鼓励宗教界人士参与公益事业。贯彻国家和省七部门《关于促进宗教界公益慈善活动的健康发展意见》,引导宗教界积极献爱心,扶贫帮困,为推进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支持协助泊头泊莲禅寺举办了佛缘助学慈善募捐活动,募捐50万元,资助70余名生活困难的大中学生。
四是教育与引导相结合,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通过集体学习、个别座谈、感情联络等不同形式,加强对神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感情培养,圆满完成省天主教“两会”换届工作。从提高教职人员整体素质入手,举办一期宗教干部培训班和三期宗教教职人员和教徒骨干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宗教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增强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意识。继续以“教风建设”为核心,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2014年我市在省举办的表彰会上,有4个宗教活动场所被评为先进集体,6名信教群众被评为先进个人。加大矛盾排查调处力度,共协调解决涉及清真拉面馆、外地少数民族在沧发生意外等事件6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挖掘宗教文化积极因素,激发宗教正能量。以回族文化协会为平台,举办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中国梦 民族情 沧州回族看沧州”书画摄影展,通过摄影、书画作品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沧州城市面貌以及回族群众生活的巨大变化。在编纂完成了《沧州清真寺概览》、《沧州回族武术》、《沧州回族风情》三套集成画册基础之上,市回族文化协会整理编辑的《回族名人录》、《回族古今文化纵览》、《回族武术志》新三套集成又即将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