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2015年,是衡水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在全省保持增速领先、总量晋位的一年,也是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的一年。市委和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勇担管党治党职责使命,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定不移反腐败,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风民风日渐清明。
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政治定力,坚守责任担当,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成绩值得点赞。
以上率下,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开宗明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能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书记能否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关乎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政治生态的好坏。
群雁齐飞头雁领。市委常委会把2015年确定为“两个责任深化落实年”,在全省率先成立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相继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条规定、责任清单。2015年5月,市委书记李谦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为题讲专题党课。以这次党课为标志,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正式启动;年底,市委常委班子利用一天时间,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紧紧围绕“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从严从实的行为规范,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在市委常委班子带动下,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市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切实强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政治基础,以顽强坚定的意志,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围绕“两个责任”落实,我市一系列制度、举措也相继出台,制定了“两个责任”清单、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层层签订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责任书;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点内容,对责任考核排名靠后的13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约谈,65名干部因履责不力受到追究。
全市各级紧随市委步伐,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把“两个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正在全市形成。
改革创新,为正风肃纪提供组织制度保障
“两个为主”凝聚反腐合力、“两个全覆盖”推动监督“无死角”……
2015年,市纪委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造性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营造了纪律检查工作新常态,释放出纪律检查体制新活力。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县级纪工委改革试点和乡镇纪检体制改革试点。
“两个为主”推进路径不断明晰。我市出台县市区、市管企业、市管院校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市直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细则。全面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梳理确定市、县“两报告”人员2599人,并对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
“两个全覆盖”得到有效落实。在派驻监督上,我市创建了县级纪工委“驻一托N”模式,做到重点监督和全面监督相结合。目前,5个试点县共组建28个县直纪工委,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实行市直派驻机构编制在市纪委单列,并统一使用。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7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完成17个市直单位、22个重点乡镇的巡察任务,发现各种问题283个、干部问题线索156件,区分不同情况给予了相应处理,并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60多条。
挺纪在前,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是管党治党的理念创新。我市在这项工作中先行一步,在全省率先出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工作方案》,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市委对24个市直重点部门“一把手”集体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提醒。市纪委认真筛选研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函询60人、廉政谈话139人次、廉政约谈100人、信访谈话71人次、诫勉谈话22人。同时,我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有关事项明示制度》,394名市管干部按要求全部申报,实现了抓早抓小、挺纪在前,让党员干部感到监督约束时时在身边。
市纪委改进完善纪律审查报告、审理报告,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他们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提高纪律审查工作效率;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分别施治,努力做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防止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
全市近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学党章、学条例知识测试,组织2800多名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2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对拟提拔的29名市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在全省率先邀请中央纪委领导对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辅导解读,并将相关资料发放到乡镇基层,在全市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
反腐败高压态势的持续保持、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全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热情不断高涨,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正在显现。
高压反腐,形成“不敢腐”的浓厚氛围
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去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
一组数据可以为证: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765件,处置问题线索5166件次,立案2581件,党政纪处分257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4人、乡科级干部28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6人;加大向市直派驻机构交办问题线索力度,市直纪检组立案及处分人数同比均上升236%。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一审贪污贿赂案件65件、98人,向全社会表明了严惩腐败的坚强决心。
把维护政令畅通作为首要任务。我市制定《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和《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省、市关于衡水综合配套改革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查处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干部51人,其中县处级10人。
紧盯“四风”问题不放松。我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50件,党政纪处分178人,曝光12起典型案件,释放出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保持了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党风政风大为整饬,社会风气焕然一新。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我市坚持查处腐败向基层延伸,突出土地开发整理、城镇建设、环境保护、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225件,处理271人;采取异地交叉互查和县市区自查等方式,扎实开展治理“村官巨腐”办案专项行动,共排查问题线索1200多件,立案543件,党政纪处分581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纪委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执纪铁军,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防止“灯下黑”。他们还制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八要八不准”行为规定》,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全系统共有9人被调查处理,各级纪检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打“虎”拍“蝇”,震慑的是湖城“社鼠”;断腕刮骨,赢得的是党心民心。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将以新姿态、新状态迎接新常态,以新作风、新作为树立新形象,以坚定的步伐踏上推进纪律检查工作的新征程。